說起“催化劑”,大部分人會想起中學化學課本中那些遙遠的名詞。事實上,催化劑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更是很多化工產品生產的重要媒介,可謂化學工業(yè)的基石,也被譽為化工領域的“芯片”。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下催化劑的進口。
什么是催化劑
根據(jù)國際純粹化學與應用化學聯(lián)合會(IUPAC)的定義,催化劑指一種在不改變反應總標準吉布斯自由能變化的情況下提高反應速率的物質。這種作用稱為催化作用,涉及催化劑的反應稱為催化反應。催化劑在化學反應過程中保持其自身的質量和化學性質不變,因此也被稱為觸媒。這意味著催化劑不會引入新的能量輸入到反應系統(tǒng)中,而是通過降低反應物的活化能或其他方式來加快反應進程,它們可以在不改變反應溫度的情況下促進化學反應,使得化學反應能夠在更低的溫度下進行。
催化劑種類繁多
①按狀態(tài):分為液體催化劑和固體催化劑。
②按反應體系的相態(tài):分為均相催化劑和多相催化劑,均相催化劑有酸、堿、可溶性過渡金屬化合物和過氧化物催化劑;多相催化劑有固體酸催化劑、有機堿催化劑、金屬催化劑、金屬氧化物催化劑、絡合物催化劑、稀土催化劑、分子篩催化劑、生物催化劑、納米催化劑等。
③按照反應類型:分為聚合、縮聚、酯化、縮醛化、加氫、脫氫、氧化、還原、烷基化、異構化等催化劑。
④按照作用大?。悍譃橹鞔呋瘎┖椭呋瘎?。
催化劑用途廣泛
催化劑被廣泛應用于石化、生化、環(huán)保等領域,石油煉制與化學技術的發(fā)展都離不開催化劑。目前,環(huán)保催化劑、化工催化劑和石油煉化催化劑并列為催化劑工業(yè)三大領域,化學合成、石化煉油、環(huán)境處理為其三大主要應用場景。催化劑在全球各行各業(yè)廣泛使用,有著極大的發(fā)展前景。簡而言之,人類的生存發(fā)展、吃穿住行離不開催化劑及其發(fā)展。
催化劑的歸類
根據(jù)《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2022年)》,品目38.15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反應引發(fā)劑、反應促進劑、催化劑” 項下的催化劑包括引起或促進某些化學反應的制劑,阻止化學反應的產品不歸入該品目。
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類主要是由一種或數(shù)種活性物質沉積于載體上構成(稱作“載體催化劑”)或以活性物質為基料的混合物構成。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這些活性物質是某些金屬、金屬氧化物、其他金屬化合物及其混合物。經常單獨使用或以化合物形式使用的金屬是鈷、鎳、鈀、鉑、鉬、鉻、銅或鋅。載體(有時可被活化)通常是由釩土、碳、硅膠、硅化石粉或陶瓷材料構成。載體催化劑有齊格勒催化劑及齊格勒-納塔型催化劑等。
第二類是以某些化合物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這些化合物的性質及所占比例按不同的催化化學反應而各不相同。這些制劑包括:自由基“催化劑”、離子“催化劑”、“縮聚反應催化劑”。第二類制劑通常在制備聚合物過程中使用。
品目38.15不包括
1. 用于提取賤金屬或制備賤金屬化合物的廢催化劑(品目26.20)及主要用于回收貴金屬的廢催化劑(品目71.12);
2. 單獨的已有化學定義的化合物(第二十八章或第二十九章);
3. 呈精細粉末或絲網織物等形狀的純金屬或純金屬合金催化劑(第十四類或第十五類);
4. 橡膠硫化用的配制橡膠促進劑(品目38.12)。
進口申報注意事項
為促進貿易便利化,加快通關速度,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在填報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guī)范申報目錄及釋義(2024年)》中所列商品申報要素的內容填報。
進口稅目38.15項下的催化劑時,規(guī)范申報的歸類要素包括:
品名;
用途(如促進某某聚合物的聚合等);
成分含量。
價格要素包括:
1.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稱);
2. 型號。
企業(yè)申報時,還應重點關注以下規(guī)范申報要素:在申報“成分含量”時,應如實申報商品中所包含各種物質的種類及其含量,尤其是鉑銠鈀等貴金屬的含量;“含量”以百分比表示。
同時,如果企業(yè)存在以非貿付匯形式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與進口催化劑相關,且構成該貨物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條件時,還需要將相應的特許權使用費通過分攤計算后納入進口催化劑的完稅價格。